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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
2014-08-29 15:14
  除了消防器材的使用,在日常管理中,对于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。
  1、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,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,更换已损件,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。
  2、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,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,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。
 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,具体年限标准如下: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-5年;手提式酸碱灭火器-5年;手提式清水灭火器-6年;手提式干粉灭火器(贮气瓶式)-8年。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-10年;手提式1211灭火器-10年;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-12年;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-8年;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-12年;推车式1211灭火器-10年;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-12年。
  3、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、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,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,以后每隔二年;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。
  4、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、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,以后每隔二年,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。
  5、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、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,以后每隔一年,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。
  6、灭火器的橡胶、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。变形、变色、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。
  7、喷嘴有变形、开裂、损伤等缺陷的,必须更换。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。
  8、灭火器的压把、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、变形、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,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,否则,必须更换。
  9、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、部件座尽可能采用原生产厂生产的。苦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、部件,必须符合标准、行业标准和灭火器生产厂的设计要求。
  灭火器从使用到报废是有年限规定的,那么怎样才能知道存放的灭火器是否已经报废?
  1.筒体严重锈蚀(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/3),表面有凹坑。
  2.筒体明显变形,机械损伤严重。
  3.器头存在裂纹、无泄压机构。
  4.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。
  5.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。
  6.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,包括铭牌脱落,或虽有铭牌,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,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。
  7.筒体有锡焊、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。
  8.被火烧过。